1、顯色劑的顯色時間 顯色時間的長短對顯色有一定的影響,準確掌握顯色時間是做好校準曲線的重要環節。多次實驗表明,最佳顯色時間應為10~30 min內,此時線性關系最好,10 min前顯色不完全,顯色45 min后,其顏色不穩定,變化較快。應注意的是全部樣品以測定上分光操作不超過5min為宜,這就要求每次比色管不能太多,而且動作要迅速,以達到準確、高質的測定效果。 2、顯色溫度對吸光度的影響 溫度影響納氏試劑與氨氮反應的速度,并顯著影響溶液顏色。實驗表明,反應溫度為25℃時,顯色最完全;5~15℃吸光度無顯著改變,但其顯色不完全;當溫度達30℃時,溶液褪色,吸光度出現明顯偏低現象,溶液易出現渾濁。因而實驗顯色溫度應控制在20~25℃,以保證分析結果的可靠性。 3、顯色時溶液pH值的選擇 由氨氦反應原理可知,OH濃度影響反應平衡。納氏試劑是強堿性溶液,有一定的緩沖能力,當加入納氏試劑后,顯色的pH適宜范圍應控制在11.8~13.4,pH低于11.8,不產生顏色反應,pH高于13.4,溶液立即變渾,無法測量吸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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