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鎮污水、供水市場趨于飽和的現狀下,誰將成為污水處理的下一個新興增長點? 從“費”到“稅”,隨著《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在去年年底對外公布,這意味著倒逼企業節水、控制不合理用水行為的同時,也進一步促進再生水循環利用。尤其在取用污水處理再生水、雨水、地下咸水、微咸水、淡化海水等非常規水源的單位情形下,還可免征或者減征水資源稅。
作為紓解水資源不足的一種根本方式,再生水并非首次亮相于頂層設計。根據《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京津冀區域達到30%以上。而在《“十三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中,再生水利用范圍進一步擴大:到2020年底,城市和縣城再生水利用率進一步提高,除缺水外的其他城市和縣城力爭達到15%。自此,再生水這一市場將得以強力釋放。 再生水行業市場規模分析預測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污水處理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統計數據顯示,再生水“十三五”期間投資量約為158億元,處理規模達到4158萬噸/日,較當前增幅達56.7%。據前瞻產業研究院預測,截至2020年,我國城鎮再生水生產能力將接近4900萬立方米/日,其中城市再生水生產能力超過4500萬立方米/日,縣城再生水生產能力近290萬立方米/日。而在階梯水價和再生水工藝成本下降的驅動下,未來三年內“中水”運營市場規模年復合增速有望達20%。相對應地,城鎮再生水設施建設整體投資將超過250億元,“中水”運營市場規模接近80億元。 再生水行業發展概況分析 所謂再生水又稱“中水”,即由廢水或雨水經適當處理后達到一定的水質標準,滿足某種使用要求進而形成有益使用的水。城市污水經處理設施深度凈化處理后的水(包括污水處理廠經二級處理再進行深化處理后的水和大型建筑物、生活社區的洗浴水、洗菜水等集中經處理后的水)統稱“中水”。因其水質介于自來水(上水)與排入管道內的污水(下水)之間,故名為“中水”。 在處理工藝層面,“中水”處理往往通過物理+物化+生物等多種技術路徑糅合情況下,去除水中水中懸浮物、顏色、氣味、溶解鹽。尤其當下膜技術已在“中水”回用系統上推廣開來,“中水”水質亦得到大幅提升。其中對于有嚴格回用標準要求的“中水”,一般在主處理單元后要增加后處理,通常需要經過過濾、活性炭吸附、膜處理、消毒等處理步驟使排水達到回用標準。 與海水淡化、跨流域調水相較,“中水”的性價比具有明顯優勢。隨著一次供水資源費和供水成本的提升,而“中水”工藝技術進步帶來的成本下降,在水權交易等經濟杠桿的作用下,“中水”有可能在國內大部分區域經濟性優于一次供水。反復試驗數據顯示,每處理一億噸廢水轉換成新生水能減少3萬噸COD的排放、0.1萬噸氨氮的排放。而城市供水的80%轉化為污水,經收集處理后,其中70%的“中水”可以再次循環使用。這意味著通過污水回用,可以在現有供水量不變的情況下,使城市的可用水量至少增加50%以上。 成本控制和規范標準是推廣關鍵 政策驅動下市場進一步釋放 未來“中水”的推廣關鍵將在于成本控制和規范標準。由于反滲透技術成本較高,加之地下中水管網和泵站有限,經過處理后安全可靠的生活用水尚難以引入小區和家庭。因用水量大,排放成本日增,同時具備較強的經濟實力,工業企業往往被視作再生水市場最為現實的客戶集群。因而如果在政策上,特別是在標準上能夠對新生水進行明確的話,行業將進一步突破價格限制,在資源稅等政策驅動下市場進一步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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