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性原則 不同廢液一般不允許混合,避光、遠離熱源,以免發生不 良化學反應。對高濃度廢酸、廢堿液要經中和至中性時排放。同時也要注意盡可能避免二次污染,在實驗室廢液的回收處理中,如果不可避免的要使用其他化學藥品,一定要注意加入配比,防止新添加的化學成分進入廢液造成新的污染。 直接盛裝廢液的容器須滿足以下要求: (1)容器的材質須與廢液相容(不互相反應); (2)容器要滿足相應的強度和防護要求; (3)容器須完好無損,封口嚴緊,防止在搬動和運輸過程中泄漏、遺撒; (4)每個盛裝廢液的容器上都須粘貼明顯的標簽(或原有的,或貼上新的標簽,注明所盛物質的中文名稱及危險性質),標簽不能有任何涂改的痕跡;容器都須留有適量的空間,不能裝得太滿。 二、減量化原則 在使用各種化學試劑進行測試分析的過程中,應嚴格操作、監督,防止滴漏,減少流失。對于一些實驗用到的冷 卻水,盡量做到循環利用,盡可能減少實驗室廢水的產生量。 三、無害化原則 根據不同廢液的理化性質進行有針對性的安 全、環保處理。例如,處理重金屬廢液時,由于重金屬有 機態往往毒性比無機態強很多,因此應盡可能將有 機態重金屬轉變為無機形態進行排放。 四、資源化原則 在對實驗沒有妨礙的情況下,盡量回收溶劑,重新利用。努力提高回收率既可以減少經濟損失,又可以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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