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除磷系統是生活污水處理現場比較常見的工藝之一,也是比較傳統的工藝,但也因此,污水處理會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導致效果不理想。 須知 廢水中總磷超標主要原因是進水磷酸鹽濃度增加或污水系統中污泥重新釋出總磷,導致總磷超標排放。 建議采用"化學除磷藥劑",通過投加藥劑形成不溶性的磷酸鹽沉淀物,然后通過固液分離將磷從污水中除去。 1、污泥負荷于污泥齡 厭氧-好氧生物除磷工藝是一種高F/M低SRT系統。 當F/M較高,SRT較低時,剩余污泥排放量也就較多。 因而,在污泥含磷量一定的條件下,除磷量也就越多,除磷效果越好。 對于以除磷為主要目的生物系統,通常F/M為0.4~0.7kgBOD/kgMLSS?d,SRT為3.5~7d。 但是,SRT也不能太低,必須以保證BOD5的有效去除為前提。 2、BOD/TP 要保證除磷效果,應控制進入厭氧區的污水中BOD/TP大于20。 由于聚磷酸菌屬不動菌屬,其生理活動較弱,只能攝取有機物中極易分解的部分。 因此,進水中應保證BOD5的含量,確保聚磷酸菌正常的生理代謝。 但許多城市污水處理廠實際進水存在碳源偏低,氮、磷等濃度較高等現象,導致BOD5/TP值無法滿足生物除磷的需要,影響了生物除磷的效果。 3、溶解氧 厭氧區應保持嚴格厭氧狀態,即溶解氧低于0.2mg/L,此時聚磷菌才能進行磷的有效釋放,以保證后續處理效果。 而好氧區的溶解氧需保持在2.0mg/L以上,聚磷菌才能有效吸磷。因此,對于厭氧區和好氧區溶解氧的控制不當,將會極大影響生物除磷的效果。 4、回流比與水力停留時間 厭氧-好氧除磷系統的的回流比不宜太低,應保持足夠的回流比,防止聚磷菌在二沉池內遇到厭氧環境發生磷的釋放。 在保證快速排泥的前提下,應盡量降低回流比,以免縮短污泥在厭氧區的實際停留時間,影響磷的釋放。 在厭氧-好氧除磷系統中,若污泥沉降性能良好,則回流比在50~70%范圍內,即可保證快速排泥。 污水在厭氧區的水力停留時間一般在1.5~2.0h的范圍內。 5、pH 低pH有利于磷的釋放,高pH有利于磷的吸收,而除磷效果是磷釋放和吸收的綜合。 因此在生物除磷系統中,宜將混合液的pH控制在6.5~8.0的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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